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海大“青春人物”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3-27     

各中队团总支:

为激励和引领广大青年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培树优秀典型,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学校决定于2020年 “五四”期间,面向全校学生开展第六届海大“青春人物”优秀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在籍本科生、研究生、学生团队

二、评选奖项

1.青春人物之明志尚德奖

2.青春人物之勤思笃学奖

3.青春人物之砥砺奋进奖

4.青春人物之科技创新奖

5.青春人物之社会实践奖

6.青春人物之文体风采奖

7.青春人物之志愿服务奖

8.青春人物之敬业奉献奖

9.青春人物之博览雅阅奖

10.青春人物之特别贡献奖

三、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1。

四、评选流程

1.由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详见附件3),中队团总支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考核选拔并填写参考意见后上报学院团委;优秀学生团队可视具体情况申请参评,并向隶属单位递交申请表(详见附件4)。原则上每人(团队)只申请一个奖项。

2.本科生由学院团委审核选拔后报校团委,研究生由学院团委审核经报研究生院审批合格后报校团委,每项青春人物每个学院最多可推荐1名;优秀学生团队由隶属单位审核、选拔后报校团委,每项青春人物最多可推荐1个学生团队。

3.校团委根据参评条件,初步审核材料后会评选出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名单,由学生网络投票、学院团委投票和评委组投票数额按比例进行最终评选,保证本次评选公平、公正、公开。

五、相关要求

1.本次活动是认真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团组织应对评选工作给予高度重视,认真考核评估,在广大学生中切实树立见贤思齐、奋斗成材的价值导向。

2.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以确保优秀人物的典型性、代表性和示范性。

3.对于疫情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重点推荐。

4.各中队团总支需严格审核材料,并于2020年4月5日12:00前将附件2、3、4电子版材料报送学院团委徐野男老师,纸质版材料待正式开学后待定补报。

联系人:徐野男,联系电话:0411-84725701

特此通知。

附件:

1.第六届海大“青春人物”评选条件

2.第六届海大“青春人物”汇总表

3.第六届海大“青春人物”个人申报表

4.第六届海大“青春人物”团队申报表

上一条:转: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学习《交通强国建设纲要》 主题团日活动优秀案例评选的通知

关闭